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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届毕业生“第二课堂” 学分成绩的公示
2023-04-01 09:44     (点击: )

依据《河南财政金融学院第二课堂学分认定管理办法(修订)》(豫财院[2021]146号)文件,根据《关于做好2019级本科和2021级专升本学分认定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我院认真开展了经济与贸易学院2023届国际经济与贸易专业本科毕业生“第二课堂”学分认定的相关工作,经学生个人申请,学院工作小组认真审核,学校教务处、双创学院、团委逐一检查复核,现将我院2023届毕业生“第二课堂”学分成绩的公示如下:

详见附件

公示时间:2023年4月1日至2023年4月5日

公示电话:18538771539

联系人:樊翠云

公示期内如对公示结果有任何异议,可向学院书面反映,我们将认真进行受理,并及时反馈调查核实结果。如不存在影响结果的问题,将按有关文件精神予以上报。


附件【19国贸一班“第二课堂”学分认定成绩公示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19国贸二班“第二课堂”学分认定成绩公示表.xls已下载
附件【19国贸三班“第二课堂”学分认定成绩公示表.xls已下载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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